室外西方儿童人物石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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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外西方儿童人物石雕

儿童是指从生命诞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类,不同国家儿童时期的年龄段各有不同,而较多国家的定义与联合国的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相同,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。儿童是人类社会最弱势的群体,应获得各方面的保护,包含从法律、社会到家庭等方面。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,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。《列子·仲尼》:“闻儿童谣曰:‘立我蒸民,莫匪尔极。’”唐杜甫《羌村》诗之三:“兵革既未息,儿童尽东征。”清金人瑞《下车行》:“儿童合掌妇女拜,三年有成我能讴。”巴金《探索集·访问广岛》:“我看见许多健康活泼的广岛儿童,在他们周围开放着美丽的鲜花”。

石材雕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一二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中期。从那时候起,石雕便一直沿传至今。在这漫长的历史中,石雕艺术的创作也不断地更新进步。不同时期,石雕在类型和样式风格上都有很大变迁;不同的需要,不同的审美追赶求,不同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,都在制约着石雕创作的发展演变。石雕的历史是艺术的历史,也是文化内涵丰富的历史,更是形象生动而又实在的人类历史。

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,具有精神愉悦的城市生活与完善优美的城市环境景观,已成为城市中的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的一种评价标准。在城市公共环境当中,城市石雕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艺术形式介入到城市空间,就不再是作为独立的对象存在,而更多的被赋予了心理性、社会性、文化性的象征意义,它需要与与周围环境相互依赖、协调发展,实现人与城市环境之间情感的沟通,这就是城市雕塑的情境性。城市石雕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品质、传达大众情感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同时在展现城市整体风貌,提升城市整体形象,创造潜在经济价值等方面, 也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。因此如何在公众一雕塑一环境的情境关系中建构审美文化场景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